肖良志:边裁扼杀阿奇姆彭好球 错误与VAR无关

8月2日,天津泰达VS广州恒大,比赛进行到第7分钟和第67分钟,第二助理裁判员举旗判罚了两次越位,都属于错误判罚。其中,第7分钟判罚不越位的高拉特越位,第67分钟判罚距离越位还有“遥远距离”的阿奇姆彭越位。【中超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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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姆彭进球被VAR认定越位
必须说明的是,按照VAR工作原则,上述情况下,VAR都无权介入。如果介入,就属于严重违规。因此,上述两个事件,VAR不介入是正确的选择,他们不能为这次事件背锅。遵守原则和规定,是VAR做到公平公正的前提。
上述两个判罚事件,都是第二助理裁判员做出的判罚。关于第7分钟高拉特的越位,看上去是毫厘之间,实际上,如果第二助理裁判员跑动到位的话,一眼就能看出高拉特不越位。当然,对于这个越位的判罚,存在一定难度,只不过这个难度没有达到让第二助理裁判员错判的程度。
第67分钟,天津泰达控球队员传球给阿奇姆彭的时候,广州恒大的右路有一个球员明显拖在后面,阿奇姆彭与这个球员的垂直距离其实“很遥远”,吊诡的是,第二助理裁判员竟然连这样错判远比正确判罚难上一千倍一万倍的判罚都做了出来,实在匪夷所思。
令人无语的是,我的脑海中出现了无数个错判的理由,但是没有一个理由适合这样的判罚。这样的案例,根本无法从技术层面上去解读。对于中国足球来说,这样低级且耻辱性的错误判罚,是在严重透支裁判员本来就不高的权威。
联想到此前出现进攻队员在自己的半场拿球被判越位,防守球员在控球范围内头球解围到进攻队员脚下被判越位,等等,中国足协裁判部门有必要对助理裁判员进行一次整顿,最起码,不要再犯常识性的错误。
对于第二助理裁判员判罚阿奇姆彭越位,当值主裁判立即吹哨支持了助理裁判。对于主裁判来说,在做出这个判罚的时候,内心一定是纠结的,因为,按照VAR应用指南的建议,当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越位的时候,如果被判越位的球员拥有进球得分的机会,建议裁判员延迟吹哨,让被判越位的球员完成射门。如果进球了,VAR可以帮助裁判员判断出此前是否越位。对于助理裁判员来说,也有类似的建议。主要目的,就是这种进球情况下VAR才能介入判断是否越位,避免因为错判越位而抹杀掉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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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姆彭被判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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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镜头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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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裁判维持原判
是遵从VAR指南中的建议,还是相信第二助理裁判员?当值主裁判选择了后者。当值主裁判与VAR有一个较长时间的沟通,按照VAR应用规则,在裁判员已经吹哨停止比赛的情况下,没有涉及到进球,也没有涉及到点球以及红牌等判罚,VAR无权介入。双方沟通较长时间,是VAR与裁判员之间确定阿奇姆彭的进球是在吹停比赛之前,还是在吹停比赛之后。确定是在吹停比赛之后,所以VAR不能介入,当值主裁判也没有更改自己的判罚,这是正确的。
我认为,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去过多指责裁判员没有太多意义,最为重要的是,除了整顿助理裁判员队伍之外,还要明确在上述情况发生之后的裁判员判罚规则,比如说,不能再用“建议”这样的模糊字眼,而是用“必须”来要求裁判员去执法。这个“必须”,可以是必须让球员完成得分动作,也可以是必须相信助理裁判员的判罚。唯有如此,才不会出现裁判员执法中的混沌局面。
中国足协应该明白,无论是外界还是职业俱乐部对于裁判员诟病或者不信任,不是因为裁判员的水平技能问题,而是因为裁判员做不到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竞赛规则执法,即使水平有限,最起码能够保证公平公正。接下来,中国足协必须严明规则,统一尺度,才会逐渐恢复裁判员的权威。